昨日,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一系列重大利好政策,内容涉及稳定就业局势、完善社保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4个方面,具体措施有22条。这也是迄今为止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最为有力的政策组合拳。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出台上述政策的目的就是要尽力帮助人民群众提高实际收入,改善消费预期,从而促进消费,拉动内需。
虽然就业形势趋紧,湖南省劳动保障部门仍然计划明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5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规模1200万人。
当前形势下,如何确保这一目标实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要将积极就业政策扶持对象由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扩大到受金融危机冲击的停产半停产、关闭破产企业的待岗和失业人员。积极建议将税收优惠政策由商贸、服务型企业扩大到吸纳登记失业人员的各类企业。
将登记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由500元/人提高到600元/人。积极建议对于吸纳登记失业人员的企业,将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定额标准由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或8000元。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的登记失业人员,将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限额标准由每户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同时,建议为应对金融危机,对于已享受3年优惠政策的符合规定的人员和企业,继续享受1年的优惠扶持政策。
对应中央扩大投资的重大部署,湖南省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就业服务计划。鼓励重点工程吸纳就业,建议凡是国家投资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招用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和大学生,并签订了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按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新招用的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在考试合格上岗后按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了解重点工程项目用工需求,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在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市场设立“重点工程就业服务”专门窗口,举办专场招聘会,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等集中的“一站式”就业服务。加大对重点工程提供的就业岗位的统筹使用力度,力争每个工程项目都能落实一定的岗位,优先安排登记失业人员、失去岗位的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多项措施稳定企业用工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为提高劳动者待遇,稳定职工队伍,对与承接产业转移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了用工备案和缴纳了社会保险,工作满1年后续签了下年度劳动合同的本省员工,按每年2个月每月200元/人标准,给予试用期用工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承接产业转移企业对新招用的湖南省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在考试合格上岗后按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对承接产业转移企业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属登记失业人员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属农村劳动力的按每人450元的标准,其中属农村贫困家庭人员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