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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文化事业单位人员提前退休可增薪级工资

2009-9-2 17:28:55    来 源:
 新华网郑州8月5日专电(记者李亚楠)河南文化改革试验区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人员,在转企改制方案批准之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在转制时可提前退休,提前1年以上退休的,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提前退休人员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

    据河南省政府秘书长孙廷喜介绍,为支持试验区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河南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除上述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政策外,还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以支持试验区艺术表演团体转企改制。在艺术表演团体转企改制方案批准日之前,在职在编事业人员改制后保留事业身份和档案工资,在职期间工资报酬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退休时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发退休金;转企改制方案批准日之后新进人员按企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据悉,目前这项政策只限于在8个试验区实施,暂不扩大范围。

    据介绍,河南省的8个文化改革试验区包括:开封市、登封市、禹州市、淮阳县、新县、浚县、宝丰县和镇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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